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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探索“世界稀缺煤種”煉焦煤保護性開采
位于山西省呂梁市柳林縣的沙曲二號煤礦井下4903綜采工作面,智能化采煤機正在一刀刀將煤割下,強力膠帶運輸機將烏黑發亮的煤炭源源不斷輸送出井口。 “這些煉焦煤低灰、低硫、特低磷、高發熱量、強粘結性,被業內譽為‘世界瑰寶’。”4月9日,在該礦井口,沙曲二號煤礦所屬的山西焦煤集團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晉焦煤”)董事長武海軍對記者說,特別是熱反應后強度指標高于其他主焦煤,是國內外大型鋼鐵企業首選資源。 作為冶金煉焦用煤的“骨架”原料,煉焦煤是國際上保護性開采的不可再生稀缺煤種。公開資料顯示,全球煉焦煤儲量占煤炭總量約10%,目前可采儲量煉焦煤資源的80%集中在俄羅斯、中國和美國。 中國煉焦煤儲量有670億噸左右,其中,最優質的焦煤、肥煤只有210億噸,被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列為特殊和稀缺資源。在煤炭大省山西,省屬國企山西焦煤集團的優質煉焦煤占到該省總量的80%以上。 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趙建澤說,多年來,因對煉焦煤資源的獨特性、稀缺性認識不足,加之近年受國際市場影響,中國煉焦煤面臨開采綜合回收率偏低、入洗率低等問題,造成資源浪費。 2015年,中國科學院院士何滿潮發明切頂留巷“110工法”采煤法(即回采1個工作面,只需掘進1條順槽,保留0個煤柱,實現工作面間無煤柱開采),改變了自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開始沿用的歐美傳統方法。 此后,華晉焦煤升級“110工法”探索出針對薄煤層、中厚煤層、厚煤層、極近距離煤層,以及低瓦斯、高瓦斯、突出煤層的開采技術,由此形成了煉焦煤保護性綠色開采體系。 目前,華晉焦煤在5座礦井27個工作面推廣使用“110工法”,釋放優質煉焦煤稀缺資源170余萬噸,按當前市場價核算,折合人民幣34億元;同時,在4座礦井8個工作面推廣應用小煤柱開采技術,多回收稀缺煉焦煤19萬噸。 趙建澤提出,要加強科技創新,運用新技術新工藝實現煉焦煤資源精采細采,保護性開采;實施煉焦煤生產管理創新和數智賦能,推動煉焦煤產業實現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
2024-04-12
從政策完善過程看煤礦礦井水治理的重要破局
煤炭仍是我國能源主體,煤礦礦井水雖被定義為工業污水,但其本質為地下水,屬于非常規水資源。中國煤炭地質總局勘查研究總院地質封存技術研究所所長杜松作為《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的參與者,對其進行解讀。 煤炭仍是我國能源主體,煤礦礦井水雖被定義為工業污水,但其本質為地下水,屬于非常規水資源。據統計,我國煤礦礦井總涌水量約80億立方/年,相當于我國南水北調西線工程一期總調水量。近年來,我國礦井水保護和利用能力不斷提升,利用量持續增長,但仍面臨區域發展不平衡、統計底數不清晰、政策標準不完善、技術裝備不完備、保護利用不充分等問題。為進一步推動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緩解水資源短缺,保護生態環境,支撐能源資源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發改委、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聯合制定并于2024年2月23日發文《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4〕22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主要針對煤礦礦井水,非煤礦礦井水保護和利用參照執行。 事實上,在2023年10月20日,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就頒布《關于加強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向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應急管理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辦公廳(室)、有關省(區、市)發改委以及大型煤炭企業與行業協會征求意見。 筆者參與了《征求意見稿》的提議,結合本次正式頒布的《指導意見》相比較,獲得一些新的認識,與行業分享。 從總體要求上看,強調“關鍵核心技術裝備和產業化應用水平明顯提升”。《指導意見》中把“以提高技術裝備水平為抓手”改為“以技術創新”為動力,正式文件中刪除了“基本原則”部分,因為《征求意見稿》中基本原則部分的“源頭減量、節水有限、統一配置、科技支撐”的表述已在指導思想中體現。《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對礦井水整體利用率提高至60%的要求,但在正式文件中未提及,只提了黃河流域礦井水利用率提高至68%。這與我國黃河流域煤炭產能主導地位的基本國情相符,也體現了我國對黃河流域生態環境的重視。 在第二部分“加強礦井水源頭保護”中,《征求意見稿》特別強調了“規劃環評”在礦井水治理源頭把控中的作用,但在《指導意見》中被刪除,而更加強調了具體的工作方法與手段。另外《指導意見中》中新增“落實安全監管。強化煤礦礦井水‘一礦一策’監管措施,開展水害防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礦井涌水量監測設施、排水設施、防水密閉設施等建設情況。加強煤礦應急能力建設,建立煤礦安全應急響應機制,建設煤礦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平臺,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的表述,可見國家層面對安全監管的高度重視以及強調應急措施的保障作用。 在第三部分“推進礦井水分質分級處理”中,《征求意見稿》與《指導意見》均為三條具體內容,從懸浮物、礦化度(鹽分)、酸性等特殊污染物三方面給予指導建議。《指導意見》中明確鼓勵“井下分級處理與分質利用”,《征求意見稿》中推薦的超磁分離技術,在正式稿中未體現;對于《征求意見稿》中的提高智能化控制系統的建議在《指導意見》中予以體現,可見井下智能化控制是必然發展趨勢;同時《指導意見》中又新增了對于應急預案的要求;“脫鹽”是實現礦井水零排放的關鍵環節,但是熱法蒸發技術的能耗過高,在《征求意見稿》與《指導意見》均提出了一個新詞“綠色脫鹽”,即采用可再生能源結合低能耗技術實現鹽與水的分離;《指導意見》中提出對于關停礦區和閉坑煤礦“鼓勵探索自然修復的方式治理”;對于高鹽水的處置《指導意見》中建議采用蒸發塘。 第四部分“推進礦井水綜合利用”部分,《征求意見稿》中的四條內容在《指導意見》中被修改為三條。《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探索實施礦井水配額制”被刪除,筆者認為當前“配額制”概念尚模糊,涉及到多方面政策支持,有待深入研究。《指導意見》中采納了“科學調配水量”,并提出“支持礦井水規模化處理設施和集中供水管網、聯調聯供管網等配套管網工程建設”的建議;《征求意見稿》和《指導意見》都提出“嚴格取水許可”,尤其特殊地區要求利用礦井水資源優先。《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礦井水異位回灌或存儲”以及“高鹽水深部地質封存”技術在《指導意見》中未提及,可見國家層面尚不完全認可此類技術的可靠性,有待于繼續開展研究論證。 《征求意見稿》中“實施礦井水保護利用重點工程”中的四條意見“煤水共采重點工程”、“礦井水井下處理利用重點工程”、“礦井水(近)零排放重點工程”、“礦井水配套管網重點工程”在《指導意見》中被刪除。 在“健全礦井水利用體制機制”部分,《征求意見稿》中所提及的五條建議均被采納。關于“完善統計計量考核制度”的建議中,《指導意見》中強調了對于礦井水統計、計量以及監測工作的重要性,并且建議完善數據系統與統計機制,構建“礦井水大數據”體系。關于“健全政策標準”方面,《指導意見》與《征求意見稿》幾乎一致,在《指導意見中》增加了對“黃河流域九省(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根據區”地方標準的強調。 關于“健全價稅機制”的建議,在《征求意見稿》中“開放礦井水政府定價”以及“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或補貼”的表述在《指導意見》中被刪除,鼓勵供需雙方自主協商定價;同時《征求意見稿》中“穩步推進水資源稅改革,對供給下游用戶的礦井水不再額外征收水資源稅,簡化下游用戶礦井水取用許可審批流程”的建議在《指導意見》中未被采納,但采納了“按現行規定落實企業利用礦井水生產再生水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建議。在“完善財金政策”的建議中《征求意見稿》提及的“健全統一規范的第三方治理市場”建議被刪減,但是《指導意見》采納了“探索開展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的建議,這與當前我國生態環境建設的新趨勢相符。在強化科技支撐”的建議中,《指導意見》幾乎采納了《征求意見稿》的全部內容,尤其提出了“支持建設礦井水保護和利用相關科技創新基地”,筆者認為將成為礦井水科研工作團隊與平臺建設的新方向。 通過對比分析《指導意見》,筆者重點剖析下面幾個問題: (1)實現“68%”利用率難不難? 《指導意見》中提出“到2025年,全國礦井水利用量持續提高,利用率不斷提升,其中黃河流域力爭達到68%以上,礦井水保護利用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基本建立。”68%利用率指標與2022年國家發改委、水利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施方案》中明確提出“推進隴東、寧東、蒙西、陜北、晉西等能源基地的煤炭礦井水,綜合利用到2025年,黃河流域礦井水利用率達到68%以上”目標一致。我國黃河流域煤炭生產基地的礦井水利用率差異較大,雖然多數礦區早就提出80%至85%的礦井水利用的目標,但至今鮮有實現。 中央環保督察發現,2020年寧東基地礦井水綜合利用率僅為26%,2021年為37%,遠低于《寧東能源化工基地2015年—2022年環境保護行動計劃》提出的到2020年礦井水回用率達到85%以上的目標要求。但也有報道稱,神東煤炭基地的礦井水利用率達到了90%以上。 中國工程院院士顧大釗認為,當前我國煤礦礦井水平均利用率約為35%。整體來看,缺水礦區的利用率高于不缺水礦區,礦井水水質好的礦區利用率高于水質差的礦區,礦區附近配套產業密集度高的利用率高于礦區配套產業密集度低的,國有大型煤礦的利用率高于地方中小煤礦。基于此,筆者認為,整體實現黃河流域礦井水利用率達到68%難度較大。 (2)礦井水該如何處理? 我國礦井水處理技術已達國際領先水平,《指導意見》中提出“規模化智能化處理”、“分級綠色處理”、“高效定向處理”的建議是對礦井水處理的更高的要求,這與近年來我國煤炭行業大力推進智慧礦山與綠色礦山建設的目標一致,筆者認為在整體的水資源配置與煤礦礦井水大數據建設的基礎上,實現分級處理與分質利用,杜絕處理不達標的同時也避免過度處理,是未來礦井水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的必然趨勢。 (3)“解禁”蒸發塘 2015年5月27日原環保部發布《關于加強工業園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中明確提出:“各類園區不得以晾曬池、蒸發塘等替代規范的污水處理設施,對于現有不符合相關環保要求的晾曬池、蒸發塘等應立即清理整頓”,而本次《指導意見》中明確“處理后的高鹽廢水應嚴格規范處置,可按照相關規范建設、運行地面蒸發塘進行處置,避免環境污染風險”,意味著對蒸發塘近10年的禁令已解封,因此筆者認為對于煤礦高鹽水的處置思路將發生改變。 (4)資源配置 筆者認為,提高礦井水利用率的關鍵難題不在于技術方面,而是資源配置問題。當前我國水處理裝備和技術水平足以保障礦井水處理至工業復用、地表III類水甚至飲用水標準,但關鍵問題在于煤礦自身用不完這么多的水資源,剩余的水若想賣給需要用水的企業,就涉及到許可批復、資源稅、管網基建等一系列超出煤礦企業自身協調能力的問題。《指導意見》中“健全礦井水利用體制機制”部分中的全部內容,包括“考核計量”、“政策標準”、“價稅機制”,其目的都是保障優化礦井水資源配置,可見國家將大力推進礦井水資源配置與利用方面的工作,包括政策與基建。 (5)礦井水資源大數據 非常規水資源的重新配置,離不開大數據平臺的支撐,《指導意見》中強調了礦井水統計、計量以及監測工作的重要性。筆者認為“大數據”的應用將更好地解決礦井水處理與資源化利用的問題。
2024-04-10
新疆成為我國煤炭供應的新增長極
“十四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籌發展和安全、開放和穩定,充分把握全國煤炭生產力西移的有利契機,解放思想、主動作為,增產能增產量增外運,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推動自治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煤炭供應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全面加快新疆大型煤炭供應保障基地建設,進一步釋放煤炭先進產能,有力保障“疆電外送”“疆煤外運”、現代煤化工等國家重大工程實施。2023年,煤炭產量4.57億噸,同比增長10.7%,較2020年增長近2億噸;新增核準煤礦產能4730萬噸/年,新增煤炭產量4407萬噸,生產煤礦平均單井產能達到526萬噸/年;“疆煤外運”量首次突破億噸級大關,有力的保障了新疆及周邊省區煤炭需求。 二是煤炭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煤炭規模化集約化開發成效明顯,形成了以準東、哈密兩個億噸級煤炭基地為主的生產開發格局,建成了全國最大的露天煤礦——準東大井南露天煤礦(4000萬噸/年)。 三是煤礦安全生產水平顯著提升。堅持以煤礦智能化建設為抓手,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煤炭產業深度融合,助力煤礦“增安、減人、提效”,建成準東大井南露天、國家能源集團烏東等國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礦,智能化煤礦產能達到2.1億噸/年,國家能源集團新疆公司、中國中煤新疆公司等6個企業12處煤礦累計投運640輛無人礦卡、26臺智能鉆機。
2024-04-09
山西:2024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13億噸左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的《2024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提到,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2024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13億噸左右。 具體措施方面,方案明確,生產煤礦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合理制定月度和年度生產計劃,優化生產布局,合理安排采掘銜接,科學組織設備檢修,統籌產運銷平穩有序,確保產量穩定在合理水平。 對因停產限產原因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實現達產達效。 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保持煤礦正常生產,嚴禁因個別煤礦出現事故“一刀切”區域性停產。 要逐礦分析研判、精準協調推動,加快具備條件的停緩建和未開工煤礦復工復產,對復工無望的礦井積極引導退出關閉。對非停產限產原因連續2年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一律重新評估生產能力,核減無效產能,提升產能利用率,增加產能置換指標,為優質產能核增騰出空間。 建設煤礦方面,要強化建設資金、材料設備和施工力量保障,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力爭早日驗收、早日投產、早日見效。聯合試運轉煤礦在試生產的同時,進一步加快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盡快實現全面投產。 同時,要加快接續煤礦項目核準。推進“十四五”期間37個接續煤礦項目資源配置,對已配置礦業權的項目,項目單位要抓緊落實產能置換指標或出具產能置換承諾。項目由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并完成核準所需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手續后,按規定履行項目核準程序。項目核準后,各相關部門加快辦理環評批復、采礦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用地批復等手續,具備條件后盡快開工建設。對未配置礦業權的煤礦項目,盡快研究上報。 要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加快用地手續辦理,確保現有露天生產煤礦采剝合理。對資源枯竭、符合條件的優先配置資源,確保持續達到現有生產能力。通過減量重組、井工轉露天和新建等方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推動加快相關手續辦理,在滿足生態要求、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前提下,充分釋放露天煤礦產能。 夾縫和邊角資源方面,要加快煤炭資源配置。與新增產能煤礦、露天煤礦相鄰的夾縫和邊角資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保障煤礦穩產保供的意見》(晉政發〔2022〕2號)要求優先配置出讓。保障新增產能煤礦資源,加快推進探轉采項目、資源枯竭礦井相鄰煤炭資源接替項目、基金項目和空白資源項目出讓。 此外,好要加快推進煤礦綠色智能高效開采。推動煤炭產業與數字技術一體化融合發展,重點圍繞煤礦智能化建設,以與省級煤炭工業互聯網平臺適配對接為抓手,將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機器人、智能裝備等與現代煤炭開發技術進行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整體建設效果,助力煤炭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支持煤礦企業應用綠色開采工藝和技術,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切實提高煤礦安全保障水平和資源回收率。 方案最后還強調,要加快煤礦各項手續辦理。把握國家政策窗口期,緊盯時間節點,加強協調配合,爭取政策支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統籌推進新增產能煤礦、資源整合煤礦、長期停產停建煤礦、露天煤礦各項手續辦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礦區總體規劃修編和規劃環評、采礦許可證變更、用地手續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產能置換方案、復工復產等工作,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釋放有效產能。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晉政辦發〔2024〕15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4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2024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年山西省煤炭穩產穩供工作方案 為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堅決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切實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圍繞煤炭產業安全高效和綠色智能發展,進一步優化產能結構,提升先進產能占比,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提高煤炭資源保障能力,加快新增產能手續辦理,依法合規釋放先進產能,強化煤炭產量監測調度,全力抓好電煤穩供,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2024年全省煤炭產量穩定在13億噸左右。 ———堅持系統觀念。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煤炭穩產穩供和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全省煤礦生產建設秩序,確保全省煤炭生產持續穩定。 ———堅持分類施策。針對新增產能煤礦、建設煤礦、長期停產停建煤礦、露天煤礦等實際,堅持“一礦一策”,加快各項手續辦理,促進煤礦依法合規釋放產能。 ———堅持標本兼治。切實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線。全面貫徹落實礦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各項要求,全力提升礦山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堅決防范遏制礦山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煤炭高質量發展。 ———堅持立足長遠。高效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工作,優先向資源枯竭或接續緊張煤礦配置資源。加快新建接續項目核準、開工,提高全省煤炭生產接續保障能力,為持續穩定煤炭供應和全省煤炭產業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堅持綠色智能。全面提檔加速智能化煤礦建設步伐,推動智能化高標準建設、常態化運行。因地制宜推廣綠色開采技術,提高綠色開采技術應用水平,降低煤炭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二、推進舉措 (一)合理均衡組織生產。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合理制定月度和年度生產計劃,優化生產布局,合理安排采掘銜接,科學組織設備檢修,統籌產運銷平穩有序,確保產量穩定在合理水平。對因停產限產原因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盡快實現達產達效。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保持煤礦正常生產,嚴禁因個別煤礦出現事故“一刀切”區域性停產。(省能源局、省應急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建設煤礦施工轉產。強化建設資金、材料設備和施工力量保障,科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力爭早日驗收、早日投產、早日見效。聯合試運轉煤礦在試生產的同時,進一步加快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盡快實現全面投產。(省能源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配合) (三)有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加快用地手續辦理,確保現有露天生產煤礦采剝合理。對資源枯竭、符合條件的優先配置資源,確保持續達到現有生產能力。通過減量重組、井工轉露天和新建等方式,增加露天煤礦開采能力。推動加快相關手續辦理,在滿足生態要求、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前提下,充分釋放露天煤礦產能。(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體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提升煤炭產能利用率。各市人民政府、省屬煤炭集團公司和省國資運營公司按照“重點推進一批、開工復工一批、減量重組一批、推進‘三真’一批、關閉退出一批、加快復產一批、依法處置一批”的原則,逐礦分析研判、精準協調推動,加快具備條件的停緩建和未開工煤礦復工復產,對復工無望的礦井積極引導退出關閉。對非停產限產原因連續2年實際原煤產量達不到登記生產能力70%的生產煤礦,一律重新評估生產能力,核減無效產能,提升產能利用率,增加產能置換指標,為優質產能核增騰出空間。(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省國資運營公司、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體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接續煤礦項目核準。推進“十四五”期間37個接續煤礦項目資源配置,對已配置礦業權的項目,項目單位要抓緊落實產能置換指標或出具產能置換承諾。項目由所在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報省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并完成核準所需的規劃選址和用地預審、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手續后,按規定履行項目核準程序。項目核準后,各相關部門加快辦理環評批復、采礦許可證、取水許可證、用地批復等手續,具備條件后盡快開工建設。對未配置礦業權的煤礦項目,盡快研究上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各市人民政府,項目開發主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煤炭資源配置。與新增產能煤礦、露天煤礦相鄰的夾縫和邊角資源,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有序推進煤炭資源接續配置保障煤礦穩產保供的意見》(晉政發〔2022〕2號)要求優先配置出讓。保障新增產能煤礦資源,加快推進探轉采項目、資源枯竭礦井相鄰煤炭資源接替項目、基金項目和空白資源項目出讓。(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 (七)加快推進煤礦綠色智能高效開采。推動煤炭產業與數字技術一體化融合發展,重點圍繞煤礦智能化建設,以與省級煤炭工業互聯網平臺適配對接為抓手,將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機器人、智能裝備等與現代煤炭開發技術進行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整體建設效果,助力煤炭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鼓勵支持煤礦企業應用綠色開采工藝和技術,因地制宜推廣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等綠色開采技術,切實提高煤礦安全保障水平和資源回收率。(省能源局牽頭,省應急廳、省國資運營公司、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配合) (八)加快煤礦各項手續辦理。把握國家政策窗口期,緊盯時間節點,加強協調配合,爭取政策支持。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統籌推進新增產能煤礦、資源整合煤礦、長期停產停建煤礦、露天煤礦各項手續辦理,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礦區總體規劃修編和規劃環評、采礦許可證變更、用地手續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產能置換方案、復工復產等工作,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釋放有效產能。(各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國資運營公司、省能源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各省屬煤炭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有解”思維,創新“優解”路徑,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穩產穩供、手續辦理和保通保暢等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壓實主體責任。按照核定產能科學合理分解目標任務,壓實主體責任。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屬煤炭集團公司進一步明確工作舉措,強化目標考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三)強化調度監測。合理分解月度計劃,切實加強煤炭生產調度監測,做到日調度、日分析、日匯報。緊盯薄弱環節,及時解決煤炭生產中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日產量穩定在合理區間,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四)筑牢安全底板。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理念,科學統籌煤礦安全生產和穩產穩供的關系,統籌好督導反饋問題整改和均衡生產,把隱患排查措施和穩產穩供措施同安排、同落實、同檢查,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風險。進一步壓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安全投入,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進度,實現已建成智能化煤礦常態化運行,不斷提高煤礦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和水平。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新聞單位。 各民主黨派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3月31日印發
2024-04-08
云南一煤礦被責令停止建設
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發布《關于責令鹽津雄能礦業有限公司停止建設的公告》。 3月16一18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云南局對鹽津雄能礦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煤礦未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施工”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責令該礦停止建設。
2024-04-07
石家莊國盛礦業科技有限公司辛集分公司成功投產運營,引領行業發展新篇章
2023年12月31日,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時刻。備受矚目的石家莊國盛礦業科技有限公司辛集分公司今日正式投產運營,標志著我公司在企業發展的道路上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2024-01-02
石家莊國盛礦業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家莊高新區天山科技工業園內,是目前國內煤炭行業專門從事煤礦井下反應型高分子材料新產品研制、新技術開發服務和井下局部注漿工程施工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煤礦加固煤巖體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固特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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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充填密閉用酚醛樹脂發泡材料——馬浮因?
煤礦噴涂堵漏風用硅酸鹽改性聚氨酯材料(泡沫)
煤礦噴涂堵漏風用聚氨酯材料(泡沫)
固特瓏---煤礦堵水用聚氨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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